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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定重婚罪後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認定重婚罪後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一、認定重婚罪後還可以分割財產嗎?

1、認定重婚罪後是否還可以分割財產具體看情況。根據《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規定,重婚罪屬於嚴重的一種破壞夫妻關係的行為,可以不分財產。但需要根據具體的案情才能進行分析,最終裁量權還需要法官酌情考慮。

2、重婚分割財產時需要遵守以下規定:

《民法典》(2021.01.01生)

第一千零五十一條第一項 重婚屬於無效婚姻。

第一千零五十四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婚姻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對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當事人所生的子女,適用本法關於父母子女的規定。

婚姻無效或者被撤銷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二、重婚罪怎麼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重婚行為問題的批覆》

1、重婚是有配偶的人再與第三者建立夫妻關係。有配偶的人和第三者如已舉行結婚儀式,這固然足以構成重婚;即使沒有舉行結婚儀式,而兩人確是以夫妻關係同居的,也足以構成重婚。

例如兩人相互間是以夫妻身份相對待,對外也以夫妻自居的,即應認為是重婚,如果現在還有有配偶的人而娶“妾”的話,當然也應認為是重婚。

2、反之,如兩人雖然同居,但明明只是臨時姘居關係,彼此以“姘頭”相對待,隨時可以自由拆散,或者在約定時期屆滿後即結束姘居關係的,則只能認為是單純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例如有配偶的男方到外地處理事務,與原來相識的女方相遇,在逗留該地的短期內,以通姦關係同居,離開該地後,就彼此不相問聞,在同居期間亦彼此瞭解只是臨時姘居,這種同居就只能認為是臨時非法同居,不能認為是重婚。

重婚的一方在婚姻關係之中屬於過錯方,故此若是沒有過錯的一方,想向法院提出徐宣告婚姻關係無效的請求,那麼在提出請求的同時,是可以提出希望對方少分或者是不分割共同財產的請求的,當然,此請求有可能會被受理,也有可能不會被受理。且即使受理後,最終也有可能會按照平等的原則分割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