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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轉移財產不被追回嗎?

一、離婚轉移財產不被追回嗎?

離婚轉移財產不被追回嗎?

離婚期間惡意轉移財產可以追回,《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十二條,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1、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侵佔另一方財產的,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有權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為兩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次日起計算。

2、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應在協議離婚後一年內提起訴訟。

3、離婚時有夫妻雙方都知道的共同財產未分割,離婚後要求分割的。

對共同財產要求分割的權利是基於物權產生的權利,但又不同於一般的物權。要求分割時,如共同財產的在離婚雙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於物權要求分割共同財產,不應受時間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時,共同財產已經不受雙方或一方掌控,就演變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賠償的債權,應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受到侵害時起兩年內起訴,否則喪失勝訴權。

二、如何避免對方轉移財產?

雖然法律規定了對離婚財產轉移怎麼辦的保護措施,但是與其在離婚後通過法院重新分割財產,還不如防患於未然,避免不必要的麻煩。那麼,如何避免對方轉移財產呢?其實,這個還是很簡單的,只要用一點點心,除非你不在乎,否則避免對方轉移財產是很容易做到的。

1、婚前、婚後財產進行公證,財產公證是對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財產歸屬的確定,公證了的財產,對方是沒有可能在離婚前轉移的。

2、財產約定時,不僅要約定婚前財產,還應該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財產以及離婚時的財產如何分割進行約定;同時,夫妻雙方也可以通過簽訂協議的方式,私下約定婚前個人財產和婚後共同財產的歸屬。

3、購置高檔物品後登記造冊、複寫購物票據等,在生活中我們會購置一些高檔物品,對高檔物品要保存好上面提到的材料。

4、家庭大宗財產拍照、列表,並有意識地尋找證人。這個可能會激化矛盾,如果需要做的,還是祕密進行比較好。

5、留心對方存單的賬號、在哪個銀行存的錢,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證據。同時,還可以從交水電費、手機費等收據上,瞭解對方有哪幾個銀行的賬號,餘額還有多少。

6、瞭解對方賬號,為以後避免出現財產轉移做鋪墊:在知道一方開户行和賬號的前提下,申請法院查詢,一般不會存在問題。

綜合上面所説的,離婚就會涉及到財產分割的問題,如果另一方在此期間有任何破壞財產的行為,那麼必定就會承擔法律的處罰,而對於受害的一方完全是可以要回屬於自己的財產,這樣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所以,自己的利益要自己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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