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籤空白合同屬合同欺詐嗎

一、籤空白合同屬合同欺詐嗎?

籤空白合同屬合同欺詐嗎

如果按照合同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內容填補空白合同,則不構成欺詐。如果未按照合同雙方事先約定好的內容填補空白合同的,則可能構成欺詐,嚴重的有可能構成犯罪。合同民事欺詐行為的主要方式包括:

1、虛假的質量欺詐行為;

2、虛假的商品標識欺詐行為;

3、虛假的合同主體欺詐行為;

4、虛假的宣傳欺詐行為;

5、虛假的價格欺詐行為。

二、合同民事欺詐的特點有哪些?

1、 欺詐人發出欺騙性或虛假性的邀請,誘導對方向自己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約),採取欺詐手段實現簽約目的。

2、 欺詐人對訂立合同的主要條款及有關關鍵性事實作虛假介紹,或者隱瞞事實真相,向對方發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對方做出錯誤的承諾,以實現其訂立合同的目的。

3、 所籤合同生效後欺詐人通過雙方履行該合同,達到其獲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4、 合同欺詐的突出特點是欺詐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體資格或具有一定的實際履約能力,同時可能還積極履行所籤合同的部分條款,即通過履行一定的合同義務,從被欺詐方獲得不法利益。

5、在合同簽訂時,故意省略“合同違約條款”,不約定合同違約的相關處罰規定,使得佔據強勢的欺詐方獲得不法利益。

6、在合同簽訂時,故意預留“陷阱”或者“圈套”,使得被詐騙方在合同執行時有過錯行為,使得詐騙方獲得不法利益。

三、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民事欺詐並不構成犯罪合同欺詐,跟合同詐騙罪是有區別的。合同欺詐的具體表現形式也非常多,比如虛假宣傳,虛構合同主體等,但正常情況下籤合同不能籤空白合同。

標籤:空白 欺詐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