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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裝箱車輛運輸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一、集裝箱車輛運輸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集裝箱車輛運輸合同的違約金標準是多少

集裝箱車輛運輸合同的違約金標準不是法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條 【違約金】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對貨運合同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二十五條【託運人如實申報義務】託運人辦理貨物運輸,應當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的姓名、名稱或者憑指示的收貨人,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收貨地點等有關貨物運輸的必要情況。

因託運人申報不實或者遺漏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損失的,託運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二十六條 【託運人提交有關文件義務】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等手續的,託運人應當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

第八百二十七條 【託運人貨物包裝義務】託運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包裝貨物。對包裝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六百一十九條的規定。

託運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

第八百二十八條【運輸危險貨物】託運人託運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危險物品運輸的規定對危險物品妥善包裝,做出危險物品標誌和標籤,並將有關危險物品的名稱、性質和防範措施的書面材料提交承運人。

託運人違反前款規定的,承運人可以拒絕運輸,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以避免損失的發生,因此產生的費用由託運人負擔。

第八百二十九條【託運人變更或者解除運輸合同權利】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託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是應當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八百三十條 【提貨】貨物運輸到達後,承運人知道收貨人的,應當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人應當及時提貨。收貨人逾期提貨的,應當向承運人支付保管費等費用。

第八百三十一條【收貨人檢驗貨物】收貨人提貨時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檢驗貨物。對檢驗貨物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檢驗貨物。收貨人在約定的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內對貨物的數量、毀損等未提出異議的,視為承運人已經按照運輸單證的記載交付的初步證據。

第八百三十二條【運輸過程中貨物毀損、滅失的責任承擔】承運人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但是,承運人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以及託運人、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百三十三條【確定貨物賠償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當事人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按照交付或者應當交付時貨物到達地的市場價格計算。法律、行政法規對賠償額的計算方法和賠償限額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百三十四條【相繼運輸】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的,與託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應當對全程運輸承擔責任;損失發生在某一運輸區段的,與託運人訂立合同的承運人和該區段的承運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百三十五條【貨物因不可抗力滅失的運費處理】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滅失,未收取運費的,承運人不得請求支付運費;已經收取運費的,託運人可以請求返還。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八百三十六條 【承運人留置權】託運人或者收貨人不支付運費、保管費或者其他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八百三十七條 【承運人提存貨物】收貨人不明或者收貨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依法可以提存貨物。

集裝箱運輸合同屬於貨運合同,根據規定,在運輸合同當中需要寫清楚收貨人的具體情況,貨物的名稱,性質,重量,數量等基本信息,至於運輸合同的違約金標準,只能由合同當事人協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