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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合夥合同糾紛支持利息嗎?

一、個人合夥合同糾紛支持利息嗎?

個人合夥合同糾紛支持利息嗎?

一般情況下,合夥合同糾紛是否可以請求利息,通常是由實際情況來定。因為我國的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合夥合同是否可以請求追加利息。當事人雙方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需要按照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金額的違約金。當事人雙方也可以約定由於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具體的計算方法。

可以支持利息,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不能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二十四。在此範圍內,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百分之三十六,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

二、合夥合同糾紛如何解決?

1、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在民事訴訟中,應當依法核准登記的字號為訴訟當事人,並有合夥負責人為訴訟代表人。合夥負責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是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

2、未起字號的個人合夥,合夥人在民事訴訟中為共同訴訟人。合夥人人數眾多的,可以推舉訴訟代表人參加訴訟,訴訟代表人的訴訟行為,對全體合夥人發生法律效力。推舉訴訟代表人,應當辦理書面委託手續。公民按照協議提供資金或者實物,並約定參與合夥盈餘分配,但不參與合夥經營,勞動的或者提供技術性勞動而不提供資金,實物,但約定參與盈餘分配的,視為合夥人。

3、全體合夥人對合夥經營的虧損額,對外應當負連帶責任;對內則應按照協議約定的債務承擔比例或者出資比例分擔;協議未按照規定債務承擔的,可以按照約定的或者實際的盈餘分配比例承擔,但是對造成合夥經營虧損有過錯的合夥人,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相應的多承擔責任。

合夥合同糾紛是支持利息的,起字號的合夥企業出現糾紛,向法院起訴時,需要由合夥的負責人作為訴訟代表人參與訴訟;沒有起字號的合夥企業出現糾紛,向法院起訴時,合夥人是共同訴訟人,可以辦理書面委託手續,推舉代表參與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