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未簽名未付款會生效嗎?
一、保險合同未簽名未付款會生效嗎?
保險合同未簽名未付款不會生效,《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保險合同是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險人;保險合同的內容是保險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保險合同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保險合同屬於民商合同的一種,其設立、變更或終止時具有保險內容的民事法律關係。因此,保險合同不僅適用保險法,也適用民法典和民法典等。
保險合同回執就是保險合同生效後,把合同交到手上,得簽名證明已經收到和明白合同上的細節,特別是人壽保險合同,就是從籤這份回執日期起計算,可以有10天冷靜期,在這期間如果覺得不合適可以全額退保,否則過了10天再退的話就按現金價值退,所以簽名同時籤日期,預防業務員把日期提前!回執單應由投保人簽字(請注意,投保人與被保險人不是同一人的話則不是被保險人),表明投保人已經收到正式的合同文本,就合同項下的相關權利做進一步明確和了解,同時意味着“猶豫期”的開始。
二、買保險沒簽回執單是否説明這份保單沒生效?
1、不管籤沒簽回執,交了保費以後保單本身就已經生效了,保險公司從生效日起開始履行保險責任
2、保險合同送達回執沒簽有幾方面影響:簽收回執後10天為猶豫期,可無損失退保,如果本人沒有籤回執,別人幫代簽了之後過了10天再將合同給,就錯過了猶豫期;回執始終不籤不交回公司,業務員方面會扣回執超期罰款。
在日常生活當中簽訂保險合同必須是雙方當事人在協商一致的情況之下,真實意思表示來進行處理的,不能夠存在脅迫的情況。關於保險合同如果沒有簽字確認,只有合同當中的權利義務關係,肯定是不會發生法律效力的,這一點是可以明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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