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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按照勞動合同法及勞動法規定,員工同用人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時候要確定工資水平,並且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是單位支付員工工資的底限,各個省份都會按照當地社會經濟發展情況制定。社保是企業為員工繳納的基本勞動保障,那麼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下面我們一起看看小編是怎麼説的。

一、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

《最低工資規定》第10條規定,最低工資標準發佈後,如本規定第6條所規定的相關因素髮生變化,應當適時進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每兩年至少調整一次。

第6條規定的相關因素包括,當地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職工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顯然當地人民政府在制定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時已經將個人應當承擔的社保費考慮在最低工資標準內,故最低工資中應當包含個人承擔的社保費。也就是説,用人單位在依法代扣代繳社會保險費後,勞動者實際領取的工資可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最低工資標準的特點有什麼?

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最低工資標準具有三大特點:

1、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從而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超時工作所得的加班工資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2、最低工資標準是勞動者在正常勞動情況下獲得的勞動報酬,因此勞動者在一些特殊崗位上提供勞動所獲得的津貼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如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津貼;

3、最低工資標準是最低勞動報酬,一些非勞動報酬的福利不能納入最低工資標準。

三、最低工資標準應用方面有哪些具體規定?

1、最低工資標準是少數生產經營困難、經濟效益下降,確無正常工資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不能正常發放工資的),支付給勞動者的最低勞動報酬。有支付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將最低工資作為正常的工資支付標準。

2、用人單位需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應履行必要的民主程序並事先報同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備案。勞動保障部門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用人單位要納入重點監控範圍,加強跟蹤檢查,切實維護勞動者基本勞動報酬權益。用人單位生產經營恢復正常後,應及時恢復或提高工資標準。

3、勞動者在試用、見習、熟練或學徒期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的勞動關係事實已經成立,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4、勞動者法定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和產假、哺乳假等假期,是法律賦予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應視為提供正常勞動,適用最低工資規定。

綜上所述,最低工資除了包括基本工資外,還包括一些獎金和補貼,至於最低工資標準是否包含社保,目前還存在爭議。小編的看法是最低工資標準應該包括社保中的個人繳納部分,企業繳納的應該不在其內。適用最低工資是有一定條件的,像實習期、探親假和產假期間的員工,可以拿到最低工資。

標籤:社保 最低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