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代表訴訟的條件?
公司經營糾紛1.72W
律師解析:提出股東代表訴訟的條件如下:
1、提起代表訴訟的原告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
(1)有權提起代表訴訟必須是公司的股東,非股東或者起訴時已喪失股東資格的人無權提起代表訴訟。
(2)提起代表訴訟的股東資格。為防止出現個別股東隨意使用此項訴訟權利,造成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疲於應付訴訟,難以專注於公司事務的管理和監督,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有必要對提起代表訴訟的股東資格做出限制。
180日以上連續持股期間,應為股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已期滿的持股時間;規定的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兩個以上股東持股份額的合計。
2、股東提起代表訴訟的前置條件。股東提起代表訴訟之前,應當依法先向上述有關公司機關提出請求,請有關公司機關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如果有關公司機關接到該請求後拒絕履行職責或者怠於履行職責,股東為維護公司利益才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訴訟。這是股東代表訴訟的前置程序,也稱竭盡公司內部救濟原則。
3、有明確的被告。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他人。
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管理人員違反對公司的忠實和勤勉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行為提起的訴訟。對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股東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由於股東代表訴訟的實質原告是股東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於或者拒絕提起訴訟而由股東代表其提起訴訟而已。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提起代表訴訟的原告為“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180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東”。
(1)有權提起代表訴訟必須是公司的股東,非股東或者起訴時已喪失股東資格的人無權提起代表訴訟。
(2)提起代表訴訟的股東資格。為防止出現個別股東隨意使用此項訴訟權利,造成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疲於應付訴訟,難以專注於公司事務的管理和監督,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有必要對提起代表訴訟的股東資格做出限制。
180日以上連續持股期間,應為股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時,已期滿的持股時間;規定的合計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是指兩個以上股東持股份額的合計。
2、股東提起代表訴訟的前置條件。股東提起代表訴訟之前,應當依法先向上述有關公司機關提出請求,請有關公司機關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訴訟。如果有關公司機關接到該請求後拒絕履行職責或者怠於履行職責,股東為維護公司利益才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提起代表訴訟。這是股東代表訴訟的前置程序,也稱竭盡公司內部救濟原則。
3、有明確的被告。股東代表訴訟的被告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他人。
4、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管理人員違反對公司的忠實和勤勉義務,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行為提起的訴訟。對於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以外的其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權益,給公司造成損害的,股東也可以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由於股東代表訴訟的實質原告是股東所在的公司,只是因公司怠於或者拒絕提起訴訟而由股東代表其提起訴訟而已。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條
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規定的情形的,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連續一百八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書面請求監事會或者不設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監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條
規定的情形的,前述股東可以書面請求董事會或者不設董事會的有限責任公司的執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
註冊一個公司要多少錢?
一、註冊一個公司要多少錢1、核名:免費2、開驗資户:0元3、銀行詢證費:0-500元(以銀行為準,認繳制不需要)4、驗資報告:0-500元(認繳制不需要)5、工商執照:免費6、刻章:50-100元7、代碼證:148元(以當地收費標準為準)8、税務證:免費9、開基本户:800-1500元(每個銀行收費不一...
-
收入證明蓋章單位是否有風險?
律師解析:如實提供收入證明,對單位沒有任何風險。但是,單位開具虛假的收入證明,是有法律風險的。虛開收入證明,將直接侵害用人單位的自身權益,而索要證明的第三方的利益也會因此侵害,甚至導致用人單位陷入不必要的訴訟糾紛中。如果是需要證明的單位的格式證明包含需要...
-
掛靠車輛司機與被掛靠單位是否構成勞動關係
律師解析:掛靠人與被掛靠人並不具有經濟、人身與組織上的從屬性,並未構成勞動關係。機動車掛靠營運是我國普遍存在的經營方式,法律對此並沒有明確定義,一般指個人或者合夥出資購買機動車,經具有運輸經營資質的運輸企業同意將車輛登記在該企業名下,以該企業的名義從事...
-
企業註銷如何登報?
律師解析:1、公司公告登報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複印件,公司註銷登報須提供公司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2、發送郵件或者傳真或直接和業務員洽談,確認好刊登的稿件。3、排好版後,稿件小樣回傳給客户,須客户方確認文稿無誤簽字及刊登媒體,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