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飲公司法人變更流程是什麼
一、餐飲公司法人變更流程是什麼?
(一)領取企業變更申請書(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二)工商局受理、換照(企業營業執照發證機關)
1、企業變更登記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加蓋公司公章);
3、公司變更登記審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記表(加蓋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情況表(如法人擔任執行董事或董事長時要填寫)(加蓋公司公章);
6、企業營業執照正、副本;
7、股東會決議(蓋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證明(複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9、舊法人的免職證明及新法人的任職證明(蓋上公司公章)。
受理後10個工作日領取。
(三)質監局受理、換照
1、原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證明(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新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書(加蓋公司公章)。
受理後5個工作日領取。
(四)國、地税局受理、換照
1、舊國、地税税證正、副本;
2、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加蓋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3、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複印件加蓋、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4、新法人身份證明(複印件蓋上公司公章,帶上原件核對);
5、國、地税税務變更申請表(加蓋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受理後5個工作日領取。
(五)銀行開户許可證受理、換證
1、營業執照正副本
2、税務登記本
3、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
4、法人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證
5、委託授權書
6、公章、財務章、法人章
7、股東會決議
二、公司法人與法定代表人的區別
公司法人和法定代表人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而一些訴訟當事人常常會混淆兩者的涵義。它們之間是有區別的。 具體區別如下:
1、兩者的概念不同: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據法人的內部規定擔任某一職務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對外依法行使民事權利和義務的人,它不是一個獨立的法律概念。而法定代表人是一個確定的法律概念,它是指依照法律或法人組織章程規定,代表法人行使職權的負責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沒有正職的,由主持工作的副職負責人擔任法定代表人,設有董事會的法人,以董事長為法定代表人,沒有董事長的法人,經董事會授權的負責人可作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2、兩者產生的方式不同:法人代表依法定代表人的授權而產生,沒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就不能產生法人代表,而法定代表人則依法由上級任命或由企業權力機構依法定程序選舉產生。
3、兩者組成的人數不同:作為民事權利主體的法人,其法人代表可以有多個,而法人只有一個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獨立行使法人職權。
4、兩者的權限不同:法人代表對外行使權力都要受到法定代表人授權的限制,他只能在法定代表人授權的職責範圍內代表法人對外進行活動,他的行為不是法人本身的行動,而是對法人發生直接的法律效力;而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
5、兩者變更的法律程序不同:法人代表的變更沒有一定的程序,他不需要登記;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應登記的事項之一,這是法律規定的必經程序,如有變更,應及時辦理變更法定代表人登記手續。 董事長必須是股東,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並依法登記,不一定必須是股東。
無論是餐飲公司還是其他的公司,公司具體經營的業務和變更公司法人的流程之間沒有任何的關係,決定變更法人之前是要有一系列的準備工作的,比如是公司的分立才導致必須要變更法人的話,那在分立過程當中資產的處理,債務的承擔,這些都必須要先協商出一致的解決方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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