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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型基金股東數是多少?

一、契約型基金股東數是多少?

契約型基金股東數是多少?

股東數目的多少在法律上沒有規定,具體的設置數量應當由公司的股東大會研究決定,契約型是基於一定的契約原理而組織起來的代理投資行為。它由委託者、受益者和受託者三方構成。委託者是基金投資的設定人,即設定、組織各種基金的類型、發行受益證券,把所籌資金交由受託者管理,同時對所籌資金進行具體的投資運用。受益者即受益證券的持有人,是普通投資者,其購入受益證券,參加基金投資,成為契約的當事人之一,享有投資收益的分配權。受託人一般為信託公司或銀行,根據信託契約規定,具體辦理證券、現金管理及其他有關的代理業務和會計核算業務。

二、具體情況

(1) 分散投資 ── 透過基金集腋成裘,投資者作小額投資,就可以間接參與全球金融及股票市場的買賣,投資途徑得以擴大,令投資更加靈活。

(2) 可獲專業協助 ── 藉着基金的人力資源,以及基金經理的投資經驗,投資者無須因顧慮自己經驗不足而避免多方面投資。

(3) 減少風險 ── 透過分散投資、擴大投資途徑,持倉風險可以大為減少,因為基金的投資組合很少會出現“全軍盡墨”的情況。

(4) 減省手續費和時間 ── 由於基金投資組合龐大,投資者間接減輕分散投資應繳的手續費。同時,基金經理亦可代辦轉名過户、收息等繁複手續。

(5) 套現能力強 ── 透過基金經理維持第二市場的活躍性,投資者可按個人需要,隨時按報價出售全部或部分單位投資,套取現金。

司法實踐中,對於契約型基金股東數的相關情況應當結合實際來進行處理,特別是對於基金股東數量的多少應當由公司的註冊資本數量以及相關情況來進行處理,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認定上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結合實際來進行申訴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