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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審判規定都有哪些?

1、《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第9條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關於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審判規定都有哪些?

(1)最近3年連續盈利,且最近3年淨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

(2)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資產負債率不高於70%;

(3)累計債券餘額不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

(4)募集資金的投向符合國家產業政策;

(5)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利率不超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水平;

(6)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發行額不少於人民幣1億元;

(7)國務院證券委員會規定的其他條件。

2、《關於做好上市公司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工作的通知》第1條:“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除應當符合《可轉換公司債券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經註冊會計師核驗,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淨資產利潤率平均在10%以上;屬於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是不得低於7%。經註冊會計師核驗,公司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最近三個會計年度的淨資產利潤率平均值原則上不得低於6%。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淨資產利潤率平均低於6%的,公司應當具有良好的現金流量。最近三年內發生過重大重組的公司,以重組後的業務以前年度經審計的盈利情況計算淨資產利潤率。上市不滿三年的公司,以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平均的淨資產利潤率與股份公司設立後會計年度平均的淨資產利潤率相比較低的數據為準。

(2)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前,累計債券餘額不得超過公司淨資產額的40%;本次可轉換公司債券發行後,累計債券餘額不得高於公司淨資產額的80%。公司的淨資產額以發行前一年經審計的年報數據為準。”

3、《上市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實施辦法》第6條:“發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國證監會不予核准其發行申請:

(1)最近三年內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

(2)最近一次募集資金被擅自改變用途而未按規定加以糾正的;

(3)信息披露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的;

(4)公司運作不規範併產生嚴重後果的;

(5)成長性差,存在重大風險隱患的;

(6)中國證監會認定的其他嚴重損害投資者利益的情形。”

4、《證券法》第16條:“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或者國務院授權的部門應當自受理證券發行申請文件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決定;不予核准或者審批的,應當作出説明。

綜上所述,要想通過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審判的首先就必須滿足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條件,才能將其發行資料轉交經注會的核驗,只有通過證監會的核準之後才能正式發行a股可轉換公司債券或承銷給證券機構代銷。更多法律知識您可以登入本站網站諮詢相關的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