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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在註冊資金不足情況下破產債務怎麼辦

1、公司破產後,無破產財產的,債務消滅,不需要再償還
2、公司破產的,需要用公司剩餘財產償還債務。用公司所有的財產償還債務後,仍不償還的債務,公司不再(也無法)償還,債務消滅。
《企業破產法》第一百一十三條 破產財產在優先清償破產費用和共益債務後,依照下列順序清償:
(一)破產人所欠職工的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所欠的應當劃入職工個人賬户的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費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支付給職工的補償金;
(二)破產人欠繳的除前項規定以外的社會保險費用和破產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產債權。
破產財產不足以清償同一順序的清償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產企業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工資按照該企業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有限公司在註冊資金不足情況下破產債務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