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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是什麼?

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是什麼?

一、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是什麼?

合夥企業營業執照辦理流程是首先是需要提出申請,然後就是由審批人進行審核,最後才能夠頒發證件。條件如下:

1、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場所;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以專業知識和專門技能為客户提供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企業由二個以上五十個以下合夥人設立;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有限合夥企業至少應當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二、合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審批程序是什麼?

1、承辦人受理申請;

2、審批人員核准;

3、領導審核;

4、發照

三、合夥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申請材料是什麼?

1、全體合夥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2、合夥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3、全體合夥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的證明;

4、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合夥協議;

5、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對各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出資的確認書;

6、主要經營場所證明;

7、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委託執行事務合夥人的委託書。執行事務合夥人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還應當提交其委派代表的委託書和身份證明覆印件;

8、合夥人以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作價的,提交全體合夥人簽署的協商作價確認書。經全體合夥人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作價的,提交法定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作價證明;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特殊的普通合夥企業需要提交合夥人的職業資格證明的,提交相應證明;

10、辦理了名稱預先預核的,還應提交合夥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1、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合夥企業須報經審批的,或者合夥企業經營範圍中屬於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在登記前須經批准的項目的,應當提交有關批准文件;

12、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在當代的社會,如果是合夥企業辦理營業執照的話,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我們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的流程來進行處理,比如説需要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申請之後,就是需要由工作人員對此進行一定的審核,在審查完畢之後確定無誤的情況之下就可以頒發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