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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怎麼開基本户?

一、分公司怎麼開基本户

分公司怎麼開基本户?

分公司可以獨立核算財務,所有收支單獨記帳,單獨在當地報税。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必須開立基本户。獨立核算的特點是:在管理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具有一定數量的資金,在當地銀行開户;獨立進行經營活動;能同其他單位訂立經濟合同;獨立計算盈虧;單獨設置會計機構並配備會計人員;並有完整的會計工作組織體系,方便分公司自主經營。銀行開户是獨立核算的條件之一,開户需要的資料包括:

1、營業執照正本原件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正本原件及複印件;

3、國税證、地税證正本原件及複印件;

4、法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如不是法人,還需要經辦人身份證複印件還有法人的授權委託書。

5、公司公章及銀行印鑑章(財務專用章及法人私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開基本户需要什麼資料

開立基本賬户資料手續有如下幾個:

1、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税務登記證(已三證合一);

2、法人身份證;

3、預留印鑑、公章。

開立基本賬户有以下流程:

1、帶上資料到目標銀行,填寫開户申請書,等銀行開立賬號。

2、銀行遞交資料給人行。人行審批後,頒發開户許可證及機構信用代碼證。

3、等銀行通知去網點領取開户許可證及機構信用代碼證。銀行激活賬户。賬户正常使用。

但是開設專用賬户需要經過人民銀行批准。

需要帶以下材料:

1、營業執照正本、副本;

2、公司章程;

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合夥人或股東身份證複印件;

5、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6、五章(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同專用章、發票專用章);

7、當地銀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銀行賬户管理辦法》第十八條

存款人申請開立一般存款賬户,應向開户銀行出具下列證明文件之一:

1、 借款合同或借款借據;

2、基本存款賬户的存款人同意其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開户的證明。

三、分公司有章程嗎

分公司是總公司管轄的分支機構,是指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設立的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活動的機構。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總公司承擔。雖有公司字樣但並非真正意義上的公司,也無自己的章程,公司名稱只要在總公司名稱後加上分公司字樣即可。作為法人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在公司內部按照經營業務的分類及地域範圍,釆取設置分支機構的管理方式,進行合理分工。按照《公司法》的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的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該總公司承擔。注意:分公司雖不具獨立法律地位,但依《民事訴訟法》第49條和《民訴意見》第40條,依法設立的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具有訴訟資格,另外分公司也具有獨立的締約能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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