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註冊有註冊資本嗎
一、分公司註冊有註冊資本嗎
分公司不需要註冊資本。分公司構不具有獨立的法人地位,只是法人的分支機構,其辦公經費、人員工資等費用由總公司轉入其銀行賬户。
與有限公司註冊登記一樣的是,分公司也辦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和税務登記證。分公司的執照是“營業執照”,不是“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其經營範圍和總公司是一樣的,但營業執照上沒有註冊資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二、成立分公司需要哪些條件?
設立分公司的具體條件如下: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範圍。並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範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範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准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複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後,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分公司是一類特殊的公司,因為分公司不像一般公司一樣具有法人資格,既然沒有法人資格,那麼也就是無法承擔法律責任,只能夠有總公司承擔。分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完全由總公司決定,分公司一般是以總公司的名義並根據它的委託來進行業務活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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