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公司經營 > 經營管理

股東貸款轉增資的流程是什麼

一、股東貸款轉增資的流程是什麼?

股東貸款轉增資的流程是什麼

1、由股東會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38條、第44條、第104條、第169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股東會對增加公司資本作出決議,必須經代表2/3以上由表決權的股東通過。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資本也必須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出席會議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2、股東繳納新增資本的出資。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按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股份有限公司為增加註冊資本發行新股時,股東認購新股應當按照公司法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繳納股款的有關規定執行。

3、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公司增加註冊資本的,應當自股款繳足之日起30日內申請變更登記,並提交下列文件、證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書》;

(2)同意增加註冊資本的股東會決議,股東會決議中主要應載明增資者、增資方式、增資的股權額、增資後的最新股本結構和修改公司章程及其他有變動的事項等;

(3)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變動情況對照表)或新章程;

(4)由全體股東出具的《確認書》;

(5)有新股東出資,應提交新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證明;

(6)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新增資本的驗資證明,其中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等非貨幣作價出資的,應當由合法的評估機構評估。國有資產評估結果應經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確認。以非貨幣出資的,還應當先辦理過户手續,並提交過户證明;

(7)《公司股東(發起人)

(8)公司營業執照正副本原件及由工商局檔案室提供加蓋工商局檔案專用章的公司章程複印件。

如果大多數的股東都同意增加註冊資本的話,不管股東是貸款還是通過其他的方法出資的,最終都得到工商局變更註冊資本。而且,原先的註冊資本還沒有足額繳納的情況下,不宜增加註冊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