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管理人註冊地的規定,註冊資本的相關問題?
一、註冊資本
管理型公司:
(一)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3000萬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
(二)單個投資者的投資數額不低於1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三)法人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
基金型公司:
(一)註冊資本(出資數額)不低於5億元,全部為貨幣形式出資,設立時實收資本(實際繳付的出資額)不低於1億元;5年內註冊資本按照公司章程(合夥協議書)承諾全部到位。
(二)單個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的普通合夥人不在本限制條款內);
(三)法人投資者的投資額不低於1000萬元。
二、註冊地
公司實際經營地與註冊地不一致,是否允許
從律師角度看,做好相關事實性陳述,説清楚經營地、註冊地在哪,是否實際確實在經營地經營即可。基金業協會關注的要點是經營地滿足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經營需求。
公司住所是指法律上所確認的公司的主要經營場所。通常是公司發出指令的業務中樞機構所在地。公司的住所是公司章程載明的地點,是公司章程的必要記載事項,具有公示效力。公司住所是公司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之一,也是公司註冊登記的事項之一。公司變更住所,必須辦理變更登記,否則不得以其變更事項對抗第三人。基金公司下列事項變更需經基金業協會登記
(1)變更股東、註冊資本或者股東出資比例;
(2)變更名稱、住所;
(3)修改章程。
基金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或者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形式的分支機構,如辦事處,並得到證監會批准。基金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應向基金業協會報送申請材料。
以上便是私募基金管理人註冊地及註冊資本的相關問題的簡單回答,雖然私募基金髮行的受眾面不大,但是私募基金同樣需要遵循相關的職業道德,而且不能違背法律和道德的雙重底線。同時作為私募基金不能為了獲得更多的資金支持而變相為公募基金,這也是不被允許的一種行為。作為一個企業人和和資和是同樣重要的,所以對於私募基金來説有合格的管理者也是非常重要的。
-
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一、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哪些條件根據《合夥企業法》第十四條的規定,設立合夥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二個以上合夥人。合夥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二)有書面合夥協議;(三)有合夥人認繳或者實際繳付的出資;(四)有合夥企業的名稱和生產經營...
-
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
一、股東出資不實,債權人是否可以追加股東出資不實的股東,對公司債務要承擔連帶責任。在公司破產後,公司債權人可以追加出資不實股東,要求股東承擔債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三條【公司界定及股東責任】公司是企業法人,有獨立的法人財產,享有法人財產權。公...
-
股權質押期間公司可否註銷,公司清算程序
一、股權質押期間公司可否註銷公司清算程序結束後,才能申請註銷登記。所以公司股權質押的,清算程序結束後,可以申請註銷登記。《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十八條【法人終止的原因】有下列原因之一併依法完成清算、註銷登記的,法人終止:(一)法人解散;(二)法人被宣告破產...
-
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糾紛應該怎麼防範
一、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什麼情況合夥合同糾紛一般是關於合夥債務的承擔問題發生糾紛,或者是關於合同違約發生糾紛。1、掌握合夥的最本質特徵。個人合夥是指兩個以上公民按照協議,各自提供資金、實物、技術等合夥經營、共同勞動。並要求合夥人對出資數額、盈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