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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一、公司股東的出資方式:

股東出資的方式有哪些?

1、貨幣方式

作為出資所用的貨幣就是我們通常所説的法定貨幣也就是人民幣。在公司設立的時候必然需要用到大量的貨幣,用來支付公司創立之初所需要的各項事務,比如設備採購、人才招聘等事項。所以,股東用貨幣出資是最好也是最普遍的方式。如果股東一方是外國人外幣出資也是被允許的。

有價證券是公司法沒有明確規定的一種出資方式,主要是因為有價證券本身具有不確定性,公司法上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在實踐中對股東出資的要求是可以轉讓,可以評估作價。同時一旦形成股東出資公司所取得的就是被出資股份的所有權,公司只有能夠將此出資轉化為財產才能成為股東出資。

2、實物出資

這裏所説的實物是法律上所説的有形財產,法律上將財產分為有形財產和無形財產,以實物方式出資的財產必須是有形財產。

在有形財產中還可以再次進行分類可以將有形財產分為動產和不動產,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一旦移動就會造成其損壞或者價值減損的財產,動產是指除了不動產以外的,能夠被移動同時移動不會造成其損壞或者價值減損。

作為股東出資的實物既可以是動產也可以是不動產,在實踐中動產所佔的比例更大,能夠作為股東出資的動產的要求是:股東必須對其出資的實物擁有所有權,同時所出資的實物最好是公司設立或者生產經營所需要的,否則公司還要浪費其他人力物力去拍賣變賣該實物財產。

3、知識產權出資

知識產權主要包括著作權、商標權以及專利,知識產權是指權利主體基於其智力勞動成果所擁有的專有權。

以知識產方式出資要求知識產權的權利人轉讓的是其對該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公司取得該知識產權的所有權利,可以佔有、使用、收益、處分該權利。

4、土地使用權出資

土地使用權也是股東出資的方式之一,公司在成立之初需要生產經營或者辦公場地,股東以土地使用權出資該出資可以成為公司的生產經營場所。

二、股東出資時間如何確定?

1、採用實繳資本制時,公司設立時股東即應繳足全部註冊資本。後來採用實繳資本與認繳資本相結合的折中態度,公司設立時應出資到位的金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20%,且為後續註冊資本的到位時間規定了2年或5年的最長期限。

2、目前,除有特殊限制的主體外,徹底採取認繳資本制。股東的認繳出資額、出資時間,完全由股東自行約定並在章程中載明。股東按約定時間足額完成出資即可。當約定的出資時間到期,但股東認為需要延期的,可以通過修改公司章程的方式調整出資時間。

3、此外,公司章程約定出資時間還有兩層實務價值:一是到期股東負有向公司繳足當期出資的義務,當該項義務未完成時,公司的債權人可向股東要求履行出資義務,用於償還公司債務;二是未履行當期出資義務的股東,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標籤:股東 出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