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收購風險有哪些
兼併收購1.28W
在收購公司過程中應該注意的風險:
1、資本、資產方面的風險。
(1)註冊資本問題。是否完成了實繳。
(2)公司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問題。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2、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風險。
實踐中,有許多公司都沒有專門的財會人員。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終報賬的時候才從外面請兼職會計進行財務核算。收購方在收購目標公司時,需要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詳細的考察,防止目標公司進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價值的情況出現,客觀合理地評定目標公司的價值。
3、税務方面的風險。
如果收購方收購註冊資本比較小的公司時,一定要特別關注目標公司的税務問題,弄清其是否足額以及按時交納了税款。否則,可能會被税務機關查處,剛購買的公司可能沒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銷了營業執照。
4、可能的訴訟風險。
(1)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2)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
(3)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4)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着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説明,並予以披露: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户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1、資本、資產方面的風險。
(1)註冊資本問題。是否完成了實繳。
(2)公司資產、負債以及所有者權益等問題。在決定購買公司時,要關注公司資產的構成結構、股權配置、資產擔保、不良資產等情況。
2、財務會計制度方面的風險。
實踐中,有許多公司都沒有專門的財會人員。只是在月末以及年終報賬的時候才從外面請兼職會計進行財務核算。收購方在收購目標公司時,需要對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進行詳細的考察,防止目標公司進行多列收益而故意抬高公司價值的情況出現,客觀合理地評定目標公司的價值。
3、税務方面的風險。
如果收購方收購註冊資本比較小的公司時,一定要特別關注目標公司的税務問題,弄清其是否足額以及按時交納了税款。否則,可能會被税務機關查處,剛購買的公司可能沒多久就被工商局吊銷了營業執照。
4、可能的訴訟風險。
(1)目標公司是否合法地與其原有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是否足額以及按時給員工繳納了社會保險,是否按時支付了員工工資。
(2)明確目標公司的股東之間不存在股權轉讓和盈餘分配方面的爭議。
(3)確保目標公司與其債權人不存在債權債務糾紛,即使存在,也已經達成了妥善解決的方案和協議。因為收購方購買目標公司後,目標公司的原有的債權債務將由收購方來承繼。
(4)需要考察目標公司以及其負責人是否有犯罪的情形,是否有刑事訴訟從某種意義上影響着收購方的收購意向。
法律依據:
《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第十一條
上市公司實施重大資產重組,應當就本次交易符合下列要求作出充分説明,並予以披露:
(一)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環境保護、土地管理、反壟斷等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
(二)不會導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條件;
(三)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定價公允,不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和股東合法權益的情形;
(四)重大資產重組所涉及的資產權屬清晰,資產過户或者轉移不存在法律障礙,相關債權債務處理合法;
(五)有利於上市公司增強持續經營能力,不存在可能導致上市公司重組後主要資產為現金或者無具體經營業務的情形;
(六)有利於上市公司在業務、資產、財務、人員、機構等方面與實際控制人及其關聯人保持獨立,符合中國證監會關於上市公司獨立性的相關規定;
(七)有利於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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