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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騙後餐飲加盟商如何維權?

現在很多人選擇創業,都是通過開餐館開始的,現在很多火爆的餐飲店都搞加盟制,通過連鎖加盟的方式佔領市場。通常情況下,要想成為加盟商,必須要支付一筆不小的加盟費。有的人對項目考察的不好,導致被騙走加盟費。那麼,被騙後餐飲加盟商如何維權?下面我們來跟隨小編了解下有關知識。

被騙後餐飲加盟商如何維權?

一、餐飲加盟商如何維權?

1、去公安局進行報案,涉案金額超2000元就可以立案

2、去工商局進行投訴

3、打12345市長熱線進行投訴

4、去中訴網進行舉報維權

5、直接去法院進行起訴

6、聯合其他受害者一起維權

二、加盟商訴訟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1、合同條款理解存在誤區

合同履行期滿或終止後,要求返還加盟費或包管金是加盟類膠葛中常見的訴求。被告認為,雙方已在合同中對加盟費或包管金約定了返還方法,由於在合同履行進程中,原告並未到達返還條件,因此回絕返還該筆費用。而原告則認為,該約定所設置的返還條件僅應針對合同履約期間,因為加盟費或包管金的性質是履約包管,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不該再合用前述劃定,應予全額返還。

2、法令合用存在誤區

訴訟中,加盟商時常疏忽相關法令、律例的合用範疇及條件,最為常見的情形是混淆合同無效、撤消及消除三類法令劃定。加盟商往往因所加盟企業的欺詐舉動主張合同無效;在撤消訴訟中,時常輕忽1年除斥期間的劃定。別的,對既約定定金又劃定了違約金的加盟合同,加盟商往往風俗選擇兩者同時合用。由於引用律例錯誤,或其訴求違反法令劃定,最終致使訴訟哀求無法實現。

3、證據證明效力存在誤區

訴訟中,加盟商常常將所加盟企業的口頭許諾、鼓吹以及與自身存在好壞關係的證人證言作為證據提交。但在審判中,當事人的口頭報告或存在好壞關係的證人證言,是不能零丁採信的。別的,加盟商前述主張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通常並沒有表現,且合同中多數列有“雙方一切約定以所簽訂合同內容為準”的條款,因此,在此種環境下,當事人提交的上述證據均無法零丁證明其主張。

通過本文,小編告訴了大家餐飲加盟商如何維權,作為加盟商,當自身權益受到傷害後,可以先和母公司談,爭取協商解決。不行的話,再向工商局投訴,如果是加盟費被騙,屬於性質比較嚴重,加盟商應當及時報案,請求公安機關立案。一般來説,加盟商都是多個同時被騙,他們也可以聯合起來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