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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責任公司的區別有哪些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區別是:
(一)股權表現形式差異,有限責任公司裏,權益總額不作等額劃分,股東的股權是通過所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來表示,股東表決和償債時以其認繳的出資額比例享有權利和承擔責任;
而股份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數額較小、每一股金額相等股份,股東的表決權按認繳的出資額計算,每股有一票表決權。
(二)股東人數限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不得多於50人,保護了公司的封閉性;
股份有限公司必須有2-200發起人,股東人數無限制,上市公司擁有上百萬人的股民都是公司股東。
(三)設立方式及流程差異,有限責任公司只能由發起人集資,不能向社會公開募集資金,也不能發行股票,不能上市;
股份公司除了可以使用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方式外,還可以向社會公開籌集資金並上市融資,但設立流程比較複雜。
(四)組織機構設置規範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要求較高,必須設立董監事會,監事會,定期召開股東大會;
有限責任公司比較簡單、靈活,可以通過章程約定組織機構,可以只設董事、監事各一名,不設監事會、董事會。
(五)股權轉讓方面差異,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出資額;
而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條:
股東轉讓其股份,應當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場所進行或者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方式進行。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三條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股東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