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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不知情況法人被變更

公司法1.69W
公司法人不知情況法人被變更

公司變更必須按國家制定的法定程序進行。公司必須首先提交變更報告書,包括變更的目的及變更的具體內容,經股東大會審批、備案,再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否則被視為違法。公司發生分立或合併以後,無論是繼續存在的存續公司,還是合併以後的新設公司,都會發生業務職能的變更,都需要變更公司章程。業務職能變更和公司組織變更是同一變更過程的兩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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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變更不知情是否合法


公司更換法定代表人需要由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召開會議作出決議,不允許一人獨自做出變更法定代表人的決定。同時,變更法定代表人的變更登記需要向原企業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對企業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職文件;

(二)對企業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擬任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變更登記申請書。

如果大股東私自偽造這些文件而到登記機關辦理了變更登記,根據《企業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記管理規定》第十一條,將受到企業登記機關的處罰。若情節嚴重,甚至可能危及到公司被撤銷企業登記,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但是其他股東對於這種情況,不能選擇退股,但可以根據《公司法》第七十二條轉讓股權,可以向公司原有股東轉讓,或者經過原有股東半數以上同意,向其他人轉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