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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發包人(甲方): 

住所: 

身份證號:

電話: 

承包人(乙方): 

住所: 

施工隊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木工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油漆工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 

瓦工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 

水電工負責人: 

電話: 

身份證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的特點,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發包人的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以下簡稱工程)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部分 工程概況

第1條、工程地點:上海市浦東新區蘭城路115弄42號502室

第2條、工程內容及做法(1)餐廳背景、酒櫃、吊頂製作;(2)客廳電視背景、裝飾櫃、吊頂製作;(3)過道吊頂、過道背景製作;(4)儲藏櫃、側卧衣櫃、主卧衣櫃、書房書櫃、書房寫字枱、側衞台盆櫃製作;(5)主卧觀景台製作;(6)套內所有窗套、門套的製作;(7)衞生間、廚房、南北陽台瓷磚的沾帖;(8)室內門、門鎖等的安裝;(9)室內水、電、燈等強弱電的布控、安裝;(10)室內龍骨、地板的鋪設與安裝;(11)室內牆面、傢俱、窗門套塗料、油漆粉刷(含牆面底漆);(12)其他相關業務。(詳細尺寸參照設計圖紙聯繫實際而定)

第3條、工程承包方式:雙方商定採取以下承包方式:(1)承包人包工、部分包料(水泥、黃沙等部分輔料),發包人提供部分材料(木料、家電、電線、水管、扣板等);(2)在承包人提供的有關工程文件(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內容和做法一覽表、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施工項目確認表和施工圖紙)中,應對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的規格、型號、數量等要素給予明確的規定。(3)承包人要求發包人提供的材料數量應符合實際施工的要求,與工程實際使用量的誤差應在+-5%以內。因超出此誤差範圍而導致發包人多次購買、材料浪費、延誤工期、影響質量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相關費用。(4)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有質量檢驗合格證明和有中文標識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廠名、廠址等。禁止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建築裝飾裝修材料和設備。如因承包人提供了不合格材料而引起的工程質量問題,由承包人承擔責任,且不受工程質量保修期限的限制。

第4條、工程期限_______天;開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5條、合同價款:本合同工程總人工費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詳見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報價單),優惠額度 ;最終實際人工費總額:12000.00元,大寫:壹萬貳千元人民幣整(發生變更也不予修正)。

第二部分 工程監理

第6條、若本工程實行工程監理,發包人與監理公司另行簽訂《工程監理合同》,並將監理工程師的姓名、單位、聯繫方式及監理工程師的職責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部分 施工圖紙

第7條、發包人不委託承包人設計施工圖紙,圖紙由甲方自行提供,一式二份,發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第四部分 發包人義務

第8條、開工前_______天,為承包人入場施工創造條件。包括:搬清室內傢俱、陳設或將室內不易搬動的傢俱、陳設歸堆、遮蓋,以不影響施工為原則;

第9條、提供施工期間的水源、電源;

第10條、負責協調施工隊與鄰里之間的關係;

第11條、不拆動室內承重結構,如需拆改原建築的非承重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12條、施工期間發包人仍需部分使用該居室的,負責做好施工現場的保衞及消防等項工作;

第13條、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負責材料進暢竣工驗收。

第五部分 承包人義務。

第14條、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操作規範、防火規定、施工規範及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工程;

第15條、嚴格執行有關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

第16條、保護好發包人提供的左右材料、家電的安全,並保證原居室室內上、下水管道的暢通;

第17條、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後負責清掃施工現暢

第六部分 工程變更。

第18條、工程項目及施工方式如需變更,雙方應協商一致,簽定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工程費用及工期(費用不再另行增加)。

第七部分 材料的提供。

第19條、由發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發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發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承包人,雙方共同驗收並辦理交接手續;

第20條、由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設備(承包人提供裝飾裝修材料明細表),承包人應在材料運到施工現場前通知發包人,並接受發包人檢驗。

第八部分 工期延誤。

第21條、對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誤,經發包人確認,工期相應順延:(1)工程量變化和設計變更;(2)不可抗力;(3)發包人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第22條、因發包人未按約定完成其應負責的工作而影響工期的,工期順延。

第23條、發包人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應順延。

第24條、因承包人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停工而影響工期的,工期不順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質量存在問題的,返工費用由承包人承擔,工期不順延。

第九部分 質量標準。

第25條、雙方約定本工程施工質量標準為現行「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詳見附件1: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第26條、施工過程中雙方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由發包人指定、擁有質量認證資質的有關部門對工程質量予以認證,經認證工程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承包人承擔;經認證工程質量符合合同約定的標準,認證過程支出的相關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第十部分 工程驗收和保修

第27條、雙方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分下列幾個階段對工程質量進行驗收:(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承包人應提前兩天通知發包人進行驗收,階段驗收合格後應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第28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應通知發包人驗收,發包人應自接到驗收通知後兩天內組織驗收,填寫工程驗收單(見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在工程款結清後,辦理移交手續。

第29條、工程竣工後,承包人負責採購裝飾裝修材料及設備的,應向發包人提交説明書、保修單和環保説明書。

第30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本工程保修期為36個月,保修期自住宅室內裝飾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驗收合格簽字後,填寫工程保修單(見附表4: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有防水要求的廚房、衞生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工程,保修期為60個月。

第31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工程應在一定時期內保證合格的質量標準,不應出現嚴重、大面積和多處質量問題。如在保修期內出現超過2次(處)嚴重質量問題的,承包人除提供保修之外,另須根據實際情況賠償發包人由於此質量問題造成的相關損失,並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違約賠償,金額為發生嚴重質量問題的工程的造價150%。嚴重工程質量問題是指在正常使用調價下: q 防水工程出現2處以上滲漏; q 煤氣、給排水改動工程出現斷裂、漏水、漏氣(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q 牆面、吊頂等塗料工程出現10cm2以上的塗料表層脱落; q 吊頂、五金件、燈具等吊裝、安裝工程出現斷裂、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q 牆磚超過2處(塊)以上鬆動、脱落; q 地磚、地板工程出現2處(塊)以上顯著隆起、凹陷、移位,或鬆動、脱落(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q 木工工程出現開裂、脱膠(榫)、鬆動、變形(材料質量問題除外)。

第十一部分 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32條、雙方約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1)合同生效後,發包人按下表中的約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支付次數 工程進度 支付金額 備 注第一次 工人進場後第1周內 2000.00 第二次 工人進場後第4周內 3000.00 第三次 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當日 4000.00 第四次 交付使用後第6個月內 3000.00 條件:無質量問題工程進度定義: q 基礎工程基本完成,木、瓦工基本到位,並正常開展工作; q 水電鋪設完備、吊頂基本完成、門套、櫥櫃基本過半; q 工程全部完工,並交付使用。 (2)其他支付方式:經由發包人與承包人協商,可通過債權、債務轉讓抵扣。

第33條、工程驗收合格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提出工程結算,並將有關資料送交發包人。發包人接到資料後15日內如未有異議,即視為同意,雙方應填寫工程結算單並簽字。第34條、工程款全部結清後,承包人應向發包人開具正式統一發票(視實際情況而定)。

第十二部分 違約責任

第35條、合同雙方當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約定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受到罰款或給對方造成損失的均由責任方承擔責任,並賠償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36條、未辦理驗收手續,發包人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損失的,由發包人負責。

第37條、未辦理驗收手續、承包人提前使用工程材料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暫停工程、補辦驗收手續。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工程返工等責任,由承包人承擔。

第38條、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終止方應提前5天通知另一方,辦理合同終止手續,並由責任方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39條、由於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雙方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人負責修理,工期不予順延。

第40條、由於承包人原因致使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200元或工程價款的1%(兩數取高)。

第十三部分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41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第十四部分 幾項具體規定。

第42條、因工程施工而產生的垃圾,由承包人負責運出施工現場,並負責將垃圾運到指定的地點,發包人負責支付垃圾清運費用(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費用 包括/不包括 在工程價款內)。

第43條、施工期間,發包人將外屋鑰匙_______把,交給承包人保管。工程竣工驗收後,發包人負責提供新鎖_______把,由承包人當場負責安裝交付使用。

第44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嚴格管理施工現場,妥善保護原有的住宅結構與設備。未經施工文件和本合同確認,不得對原有的建築結構或設備進行拆除、改動,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承包人負責,並不受工程保修期的限制。

第45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應儘量確保工程不對鄰里、社區和公眾利益產生影響。承包人應對工程噪音、污水、廢料、異味、光污染、高空墜落物等有害因素有足夠的預計和有效的管理。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違規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由承包人負責。

第46條、施工期間,承包人每天的工作時間為:上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下午_______點_______分至_______點_______分。承包人應按時開工、停工,並不在施工現場從事與工程無關的活動。未經發包人許可,承包人不得在施工現場留宿。第十五部分 其他約定事項:

第47條 承包人不從發包人利益出發,惡意浪費、偷竊、偷換髮包人提供的相關材料等行為發生時,一經發現,發包人有權要求承包人按照實際損失量的300%給予賠償。結算工程量即實際耗材數量應該在上海市規定的定額數的正負5%以內,超出部分同樣適用本條款。

第十六部分 附則

第48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以最後一位簽字為準,合同履行完畢後終止。

第49條、本合同簽訂後工程不得轉包。

第51條、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第51條、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1: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

附表2: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人工費報價單 

附表3: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驗收單

附表4:家庭居室裝飾裝修工程保修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