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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案件取保候審後期會坐牢嗎

一、經濟案件取保候審後期會坐牢嗎

經濟案件取保候審後期會坐牢嗎

1、取保候審只是刑事訴訟過程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並不代表不會判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會不會坐牢還要司法機關進一步審理後判決才知道。不過,依據取保候審的條件來説,能夠取保候審一般都是罪行較輕的,判決也不會太重。

2、 取保候審是在刑事訴訟中,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符合法定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期限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確有犯罪事實的,仍然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3、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二、取保候審後怎麼判

1、取保候審,僅僅是變更了強制措施而已。如果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將有可能予以逮捕。至於其最終結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審理後作出判決。取保候審,完全不等於最終不能判實刑、不需要坐牢。不過,取保候審有其適用條件,一般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才可以取保。因此,一般來説,取保候審,很有可能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判處緩刑、單處罰金等非實刑。

2、取保候審,是一種刑事強制措施。在我國,指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責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保證隨傳隨到的強制措施。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