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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後多久可以結婚,大竹縣律師

導讀:

離婚證後多久可以結婚||大竹縣律師

婚姻自由是我國處理婚姻家庭關係時首要堅持的原則,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雙方當事人可以隨時結婚。因此,離婚後雙方當事人都可以辦理第二次結婚登記,且沒有時間限制。原則上,領完離婚證後隨時可以辦結婚。 大竹縣律師 大竹律師 大竹刑事律師

一、離婚證後多久可以結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條規定:“婚姻家庭受國家保護。大竹離婚律師  大竹交通事故律師

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護婦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可知,婚姻自由是我國法律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因此,在雙方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兩人可以隨時結婚,但是必須在合法範圍內,比如重婚便是法律所不允許的。但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證,結束了上一段婚姻關係,那麼可以隨時再結婚。綜上所述,領完離婚證後隨時可以再次結婚。大竹工傷律師

二、辦理離婚的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規定:“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大竹律師事務所凌燦偉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辦理離婚登記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並按照以下流程進行登記:

1、雙方提出離婚書面申請,出示證件。

2、雙方對家庭財產處理、子女撫養、父母贍養、債權、債務等問題達成書面協議。

3、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離婚協議書》。

4、填寫離婚登記申請書和結婚登記證處理表,登記機關審查。

5、領取《離婚證》。

三、辦理結婚的程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條規定:“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根據上述法律規定可知,辦理結婚登記需要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申請,並按照以下流程進行登記: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持所需證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雙方當事人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登記條件的,准予登記。

另外,如果是再婚,雙方還需要帶離婚證、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證(現場複印)等材料。因此,再婚登記結婚時,離婚證如果丟失,必須先按照相關規定對離婚證進行補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