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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9月19日起,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原來的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車險與人民羣眾的利益關係密切,現在汽車越來越多,很多人都購置了汽車或者説有了購置汽車的打算,那麼我們購置汽車必然會涉及到交強險。交強險是汽車必須要購買的險種,它屬於強制性的險種之一,只有購買了交強險,車輛才能安全的上路,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的時候也可以去爭取到足夠的理賠。那麼,車輛交強險理賠賠償金額有多少?

2020年9月19日起,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原來的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

2020年9月2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了《關於實施車險綜合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中“(四)提高交強險責任限額”明確:交強險總責任限額從12.2萬元提高到20萬元,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萬元提高到1.8萬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0.2萬元不變。無責任賠償限額按照相同比例進行調整,其中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從1.1萬元提高到1.8萬元,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從1000元提高到18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維持100元不變。該《意見》自2020年9月19日起開始施行。

也就是説,從2020年9月19日起,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以後,保險公司將會以如下方式承擔保險責任:

一、投保車輛有責任(無論主次還是同等責任),保險公司在以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賠償最高限額:20萬

二、投保車輛無責任,保險公司在以下額度承擔賠償責任: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8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8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賠償最高限額:1.99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