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事指南

法律9.97K
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事指南
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事指南
  為了保障貧困學子能夠更好的享受教育,政府出資設立了助學金項目來幫助貧困的在校生完成學業,對於很多家庭困難的學生來説,可以申請到助學金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那麼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有哪些知識?接下來將由本站小編為您介紹這方面相關方面知識。
  
一、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條件
  暫無

  
二、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資料
  助學金申請表
  獎學金審批表
      
三、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流程
  申請人提交材料、審查、發放資助經費
      
四、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時間
  一個工作日
      
五、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費用
  不收費
  
六、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辦理地點
  北京市豐台區西三環南路1號(六裏橋西南角)
  
七、北京高等學校畢業生學費和國家助學貸款補償資助相關政策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15年修正)第三十八條:國家、社會對符合入學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種形式的資助。第四十三條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
  《國務院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的意見》(國發〔2007〕13號)
(二)完善國家助學金制度。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生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所有全日制在校農村學生及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制度的意見》(財教[2010]356號)
(一)建立國家助學金制度。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中央與地方共同設立國家助學金,用於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面約佔全國普通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財政部、教育部根據生源情況、平均生活費用等因素綜合確定各省資助面。其中:東部地區為10%、中部地區為20%、西部地區為30%。各地可結合實際,在確定資助面時適當向農村地區、貧困地區和民族地區傾斜。國家助學金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500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在1000元-3000元範圍內確定,可以分為2-3檔。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與地方按比例分擔。其中:西部地區為8:2,中部地區為6:4;東部地區除直轄市外,按照財力狀況分省確定。省以下分擔比例由各地根據中央確定的原則自行確定。
(二)建立學費減免等制度。普通高中要從事業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經費,用於減免學費、設立校內獎助學金和特殊困難補助等。
(三)鼓勵社會捐資助學。要進一步落實、完善鼓勵捐資助學的相關優惠政策措施,積極引導和鼓勵企業、社會團體及個人等面向普通高中設立獎學金、助學金。
  《財政部教育部關於做好研究生獎助工作的通知》(財教〔2013〕221號)第三點“確保研究生獎助資金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