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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 賠償 條件

法律1.18W
交強險 賠償 條件
交強險賠償條件有哪些

1、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


交強險也就是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保險公司對投保了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機動車所造成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負責賠償,對於非保險機動車肇事的,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為了最大限度保護受害人,《交通事故責任保險條例》第43條規定,機動車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時發生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賠償,比照適用本條例。


2、本車以外的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


本車以外的受害人指除被保險機動車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本車人員,包括本車駕駛人和車上乘客。朱某作為機動車被保險人、本車人員之外的人,也是符合交強險賠償的條件的。


人身傷亡是指人的身體受傷害或人的生命終止。根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發生人身傷亡依法可以獲得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康復費、後續治療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保險公司根據受害人人身損害程度以及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在責任限額內給予賠償。


財產損失是指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事故現場受害人現有財產的實際損毀。財產損失不包括被保險機動車本車和車內財產的損失,也不包括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後因價值降低而造成的損失和其他間接財產損失。


隨着公民的經濟水平不斷提高,會有越來越多的人會購置屬於自己的車輛,那麼在購車後也是需要為車輛購買相應的保險,其中交強險就是要求車輛強制購買的,交強險也是可以在發生了交通事故後,為事故的雙方支付一定的賠償費用,賠償費用會根據具體傷殘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