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工傷賠償具體內容

法律1.97W
工傷賠償具體內容
股權回購規定有哪些具體內容
我國當前的市場環境中,由於公司發展的需要,在大多數情況下公司及其創始股東、控股股東都會接受股份回購,以推動公司更好地發展。 轉讓股權後,公司應當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並相應修改公司章程和股東名冊中有關股東及其出資額的記載。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公司應當履行兩項程序性義務: 第一,註銷原股東的出資證明書,向新股東簽發出資證明書。 第二,根據股東及其股權的變化情況修改公司章程、修改股東名冊並記載變更後各股東的出資額。 需要説明的是,由於各公司股權轉讓的情況各有差異、股權轉讓的具體交割的時間與方式也可能不盡一致,因此本條並未規定該兩項程序義務的履行時間。該兩項義務的履行應當在合理的時間內完成。依照本法規定,股東會行使的職權包括對公司章程的修改。因此,修改章程本應屬於股東會的法定審議和表決事項。但是,考慮股東之間已經就股權轉讓達成書面協議或同意、視為同意,本條規定對公司章程的該項修改不需再由股東會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