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接觸詐騙罪怎麼判刑?

法律1.47W
接觸詐騙罪怎麼判刑?

刑事犯罪是各種社會矛盾和社會消極因素的綜合反映,並且這種反映表現的領域和強度,與一個國家社會變革的深度和廣度密切相關。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現代犯罪的類型有很多種,刑法中對於不同的犯罪情形以及類型都進行了相應的分類,刑事犯罪的種類很複雜。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詐騙罪怎麼判刑?

根據《刑法》中的詐騙罪怎麼判刑? 第一百五十一條和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構成詐騙罪。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千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3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個人詐騙公私財物20萬元以上的,屬於詐騙數額特別巨大。詐騙數額特別巨大是認定詐騙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的一個重要內容,但不是唯一情節。詐騙數額在10萬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2、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3、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4、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5、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6、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7、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8、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