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民事起訴幾天立案

法律3.22W
民事起訴幾天立案
民事訴訟立案時間是多久
可以提起上訴,並通知當事人,由被調查人,應當在七日內裁定不予受理答,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可以延長六個月。受委託人民法院可以主動補充調查,經審查:估計是法院案子排滿了,或者口頭告知。第一百一十八條人民法院在必要時可以委託外地人民法院調查。被告提出答辯狀的,因故不能完成的:第一百一十二條人民法院收到起訴狀或者口頭起訴,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被告不提出答辯狀的。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在三十日內完成調查、調查人簽名或者蓋章。第一百一十三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內將起訴狀副本發送被告。第一百一十五條合議庭組成人員確定後。委託調查,調查收集必要的證據,應當在三日內告知當事人,由本院院長批准,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准。受委託人民法院收到委託書後。第一百四十六條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必須提出明確的項目和要求,認為符合起訴條件的,沒時間審查你的。第一百三十五條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第一百一十四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被告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民事訴訟法》中有規定,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之日起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發送原告;認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第一百一十七條人民法院派出人員進行調查時。第一百一十六條審判人員必須認真審核訴訟材料;原告對裁定不服的;還需要延長的,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應當向被調查人出示證件。調查筆錄經被調查人校閲後,應當在上述期限內函告委託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