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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向建築物主人交涉遮陽花費

法律2.36W
能否向建築物主人交涉遮陽花費
能否向建築物主人交涉遮陽花費
1、建築物遮陽法律上稱為採光權。  
2、所謂採光權,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從室外獲到適度光源的權利,比日照範圍更大。
3、建造建築物,不得違背國家有關工程建設準則,妨礙相鄰建築物的通風、採光和日照。所謂相鄰關係,簡而言之就是不動產的相鄰各方因行使所有權或使用權而發生的權利義務關係。專家認為,近年來,隨着城市建設速度加快,住宅建設用地供應趨緊,有些開發商違規施工,超規劃建設,導致新建住宅樓層數過高,密度過大;有些人甚至為求便利,亂搭亂建,影響相鄰建築的通風、採光,使因“陽光權”引發的紛爭日益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