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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重婚與事實重婚

法律1.1W
法律重婚與事實重婚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事實重婚

即重婚罪一方與原配偶已經進行登記結婚,而後又與他人以夫妻的名義開始同居生活,這樣的行為即構成事實婚姻上的重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