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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賠償金父母和配偶子女分配比例

法律2.01W
死亡賠償金父母和配偶子女分配比例
死亡賠償金父母和配偶子女分配比例
妻子,兒子,父母的分配比例法律沒有具體規定。
    死亡受害人獲得的死亡賠償金,是按照死亡受害人生前親疏遠近、共同生活與否以及生活來源等因素考。死亡賠償金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其內容是對死者家庭整體預期收入的賠償。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
    死亡賠償金的分配原則有:
    1、分配主體為死亡賠償金的賠償權利人。死亡賠償金具有人身專屬性,即專屬於受害人的近親屬,死者生前的債權人沒有請求權,不能要求分割死亡賠償金抵債。
    2、死亡賠償金的分割不同於遺產分配。不能通過遺囑的形式對其進行處分,只能按補償原則在繼承人之間適當分割。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