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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的罪名

法律2.38W
醉酒駕駛的罪名
醉酒駕駛追尾後逃跑是屬於什麼罪名

1、屬於交通肇事罪。根據刑法第133條的規定,對交通肇事罪規定了三個不同的刑級(量刑檔次):


2、犯交通肇事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到15年的佔少數)。


3、交通肇事罪是一種過失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根據我國刑法理論,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客體、犯罪客觀方面、犯罪主體和犯罪主觀方面,所以,我們仍用犯罪構成的四要件説來闡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徵。即交通肇事行為是否構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標準是該罪的犯罪構成。


4、所謂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為人在交通運輸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並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5)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6)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7)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8)嚴重超載駕駛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