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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異地醫療報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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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異地醫療報銷
成都市醫保報銷細則
一、報銷條件: 個人首次參保連續繳費6個月後開始享受醫保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在失業保險金領完後60日內參加(接續)醫保的,自繳費次月起享受醫保待遇。 二、辦理材料: 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費用報銷: 1.住院費用統籌支付彙總名單; 2.住院費用統籌支付結算表(醫院須加蓋公章); 3.未聯網的醫院須開記帳專用表,聯網的醫院特殊情況須開記帳專用表; 4.財政、税務部門製作或監製的住院收費專用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