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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婚姻登記

法律1.2W
上海 婚姻登記
請問上海涉外婚姻登記處怎麼辦理婚姻登記?
結婚登記   申請結婚的中國公民和外國人、港、澳、台同胞、華僑及出國人員,男年齡不得早於22週歲,女不得早於20週歲。須分別持有下列證件:   (一)中國公民   1.本人户籍證明(户口簿、身份證);   2.本人所在工作單位或城市街道辦事處,農村鄉(鎮)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説 明: (1)户口簿上婚姻狀況一欄應與實際婚姻狀況一致,不一致請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變更; (2)集體户口須帶好本人的户口卡片或複印件加蓋保管部門印章; (3)無法提供户口簿的,須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的有效期內的户籍證明; (4)無法提交居民身份證的,須提供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二)外國人、外籍華人   1.本人護照或其他身份、國籍證件;   2.我公安機關簽發的《外國人居留證件》或外事部門頒發的身份證件,或臨時來華的入境、居留證件;   3.經本國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權機關)和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由本國公證機關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或該國駐華使、領館出具的婚姻狀況證明;   4.外國留學生中的中專、大專和本科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一般不得結婚。其他學生(進修生、研究生等)要求與中國公民結婚的,除持有上述證明外,還須持有所在院校的學業證明;   5.再婚者的離婚證件或配偶死亡證明(離婚證件需經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或由該國使領館直接認證)。 這就是上海涉外婚姻登記處辦理婚姻登記時的情況,希望能幫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