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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罪從犯60萬可以不可以取保

法律2.61W
電信詐騙罪從犯60萬可以不可以取保
電信詐騙罪從犯60萬可以不可以取保
(一)電信詐騙案件,如果是團伙作案,有在逃犯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之間串供,一般不辦理取保候審
(二)詐騙團伙人數少,並且各犯罪嫌疑人都已經公安機關控制,錄完口供的情況下,以下情況可以申請辦理取保候審。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