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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錢不還和經濟詐騙的區別

法律1.18W
借錢不還和經濟詐騙的區別
欠款不還和詐騙的區別

屬於民間借貸,不可以以詐騙起訴。


1、 民間借貸:屬於民法範疇當中的合同關係,一方欠錢不還是違反的合同義務,需要承擔還款責任和違約責任。


2、 詐騙罪: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詐騙罪的行為主體通過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兩種方法,使被害人產生錯覺而“自願”交出財物。


3、 二者區別:借款人是否使用了欺騙的手段,多數來説詐騙一般是騙人去投資、入股而不是借錢,只要是借錢就有還錢的義務,而還不上多數是無力償還,也有一些事有錢不想還,但只要是借貸關係就不構成詐騙罪。


解決辦法:


1、拖欠貨款不還,可以先請律師發律師函警告他們,表明你方立場,要求對方及時支付貨款,不然你方就會及時起訴。


2、要保留好相關證據(如合同、郵件、手機短信、錄音等)


只能算作是民事合同糾紛,詐騙罪是用不法手段獲取被害人的信任從而騙取錢財的行為,明顯欠款不還不屬於這種情況。而如果是買貨方用虛構的事實欺騙供貨商提供貨物且存在着不支付貨款的不良居心,這一事實經偵查成立後會構成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