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經理聘用合同書
法律3.17W
我想諮詢一下新版總經理聘用合同書應該注意什麼
你好,新版總經理聘用合同書是這樣的: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聘用期為 年,為固定期限合同。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乙方報酬 乙方報酬由基本工資、利潤分紅兩部分組成,計算方法為:報酬=基本工資+紅利。 基本工資每月元,紅利按照公司進行年度分配、提取後的淨利潤 %計算,採用“上打下”的原則,即來年底結算後才能支付上一年的分紅。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受聘為公司的總經理後,對公司董事會負責,享有國家有關法律、本公司章程和本公司董事會賦予的職權和履行同等義務; 2、主持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董事會的各項決議並向董事會報告工作; 3、根據董事會要求,擬訂年發展規劃,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報董事會批准; 4、組織實施公司批准的年度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5、根據實際需要,組織編制公司的各項具體規章制度,納入公司管理體系中; 6、聘任或解除聘任由董事會聘任或解聘外的公司員工; 7、組織編制公司的獎懲、薪水及其他福利待遇的分配方案,經董事會審核後執行; 8、受董事會委託代表公司參加各項社會活動; 9、獲得經董事會批准的報酬和其他福利待遇; 10、主持和召集總經理工作會議; 第四條 乙方向公司做出以下承諾並承擔如下義務; 1、直接對董事會負責,在董事會決策和領導下開展工作; 2、將會在其職責範圍內行使權利,不會越權; 3、嚴格履行董事會授予的職責和權利; 4、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規定,維護公司利益; 5、充分發揮個人領導和管理能力,推動公司業務的迅速增長,為公司牟取最大利益; 6、遵守國家法律及法規,包括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 7、當自身的利益與公司和股東的利益有衝突時,應當遵循公平合理和誠信的原則,此原則包括(但不限於)履行下列義務: (1)真誠地以對公司最大利益為出發點行事; (2)按賦予權利時原定目的行使權利; (3)親自行使所賦予的酌情處理權,不得將其酌情權轉給他人行駛; (4)除公司章程有關規定或由董事會另有批准外,不得與其他公司訂立合同、交易、 參與或進行關聯交易; (5)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6)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與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公司利益的活動 第五條 乙方禁止性行為 1.不得利用職位謀取私利; 2.未經股東會同意,不得以公司名義與自己或者自己的近親屬訂立合同或者進行交易; 3.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本公司同類的業務或者從事損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動; 4.不得將公司資產以其個人名義或者以其他個人名義開立帳户存儲; 5.不得以公司資產為本公司的股東或者其他個人、債務提供擔保; 6.不得從事其他違反法律規定的行為。 第六條 乙方違約責任 1、執行股東會及執行董事作出的各種決議不力或者拒不執行的,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或者解聘處理。 2、對公司經營目標負總責,未完成經營目標的,按照比例扣減應得紅利,同時由股東會作出警告直至解聘的決定。 3、總經理任職期間不稱職的,導致嚴重失誤的。 4、從事本合同約定禁止性行為,賠償公司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股東會給予警告、罰款、扣薪直至解聘的處理。 第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文本: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中國刑事訴訟法九十四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是什麼意思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託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託訴訟代理人。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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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費糾紛的訴訟範圍
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你好,根據規定贍養費糾紛的訴訟主體:在繼承遺產的訴訟中,部分繼承人起訴的,人民法院應通知其他繼承人作為共同原告參加訴訟;被通知的繼承人不願意參加訴訟又未明確表示放棄實體權利的,人民法院仍應把其列為共同原告。可以看出:沒有贍養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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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責任被告癌症不出庭怎麼辦
被告一方不出庭怎麼辦當被告不出庭參加案件審理時,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四條,“被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決。”如被告故意迴避,拒不配合,原告應當法院提供被告詳細住址和聯繫方式,由法院留置送達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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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房產糾紛如何解決?
房產糾紛如何解決房產糾紛怎麼辦,這裏我來告訴我大家房地產糾紛是一種較為普遍的民事糾紛,一旦發生房地產糾紛,公民可以選擇以下三種途徑予以解決:1、調解即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糾紛當事人經過自願協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我國在基層羣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