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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離婚訴訟費50元

法律1.95W
起訴離婚訴訟費50元
起訴離婚訴訟費50元是否合理呢?
一)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其中上海地區的案件每件交納200元; (二)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三)離婚訴訟過程中發生的鑑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由當事人預交; (四)當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舉證期限內舉證,在二審或者再審期間提出新的證據致使訴訟費用增加的,增加的訴訟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 (五)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離婚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以上就是起訴離婚訴訟費50元是否合理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