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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誰立遺囑

法律1.46W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找誰立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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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遺囑繼承應找誰辦?

立遺囑可以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也可以到公證處辦理公證遺囑。《繼承法》第二十條有明確的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在所有的遺囑形式中,公證遺囑的法律效力最高,一旦遺囑人死亡,遺囑中指定的繼承人可以持遺囑公證書辦理繼承,並可以憑遺囑公證書辦理相應的財產過户手續,對繼承人來説是一種最簡潔有效實現遺囑人的意願的方式。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關辦理。辦理遺囑公證需要立遺囑人親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證機關申請辦理,不能委託他人代理。如果遺囑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機關辦理遺囑公證時,可要求公證機關派公證員前往遺囑人所在地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