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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予刑事處罰會不會留案底

法律1.78W
免予刑事處罰會不會留案底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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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會不會留案底


如果是行政拘留一定會留案底,也就是通常所説的前科劣跡,因為行政拘留其實就是對某一種已經能夠認定的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違法行為的處罰,所以肯定會留下案底,記入檔案。

行政拘留是對違法嫌疑人的處罰。刑事拘留是一種強制措施,是對觸犯刑法的犯罪嫌疑人暫時性剝奪人身自由進行調查的手段,一般刑事拘留的期限為三天,對屬於結夥、流竄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延長拘留期限至三十天(詳見《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六十九條相關規定),在刑事拘留期限內公安機關進行偵察如認為犯罪證據確鑿應當保送檢察院批捕。

對於證據不足或者情節顯著輕微尚不構刑事處罰的嫌疑人公安機關應當立即予以解除刑事拘留,就是説釋放,視情況而定也可以給予行政拘留處罰,也就是説被刑事拘留以後有可能會有案底(被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但是還有條出路就是無罪釋放,這樣是不可能留下案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