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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 羈押期限 起算

法律1.16W
逮捕 羈押期限 起算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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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羈押期限是自執行逮捕之日起算嗎

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以月計算,自對犯罪嫌疑人執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個月的對應日止為一個月,沒有對應日的,以該月的最後一日為截止日。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須先後經過立案偵查(公安機關負責),審查起訴(檢察院負責)和審判(法院負責)三個階段,才能終結,由法院判決後送達相關機關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