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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糾紛警察局會立案嗎

法律1.83W
民事糾紛警察局會立案嗎

受案範圍,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依法提起訴訟的,屬於人民法院行政訴訟的受案範圍。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都有明確的管理範圍,比如普通的基層法院不能審理涉外專利侵權案件,這在法律中有明確的規定,所以,當事人在起訴時候,一定要明確是否在該法院的受理範圍。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在警察局報案後,週日我去警察局要立案書

公民去公安局報案,如果警察説可以立案,直接做受案登記表,給公民開具回執,證明已經立案。
  如果沒有給公民開具立案回執,就有兩種可能:
  1、立案了,沒有開回執或是公民沒有要回執。
  2、沒有立案。
  立案詳情:
  第一,必須先有人報案(當事人,或者旁人)
  第二,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偵查,民事糾紛,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個案底。
  第三,不予收費,公安機關處理事情是不收費的。
  第四,當案件偵查,審理完畢,或者案件不需要繼續偵查審理等其他情況,公安機關將予以撤銷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