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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安全責任協議

法律1.08W
合夥安全責任協議
教師安全責任

1、教師必須按規定時間到園、離園,嚴格清查幼兒人數。


2、值班人員集中精力,認真組織幼兒活動,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3、帶領幼兒户外活動時隨時清點人數,不得把幼兒單獨留在室內;在室內活動時,防止幼兒單獨外出,特別要防止新入園的幼兒離開班出園。


4、教育幼兒團結友愛,不打人、不推人、不抓人、不爬高、不猛跑、不攀登陽台欄杆,以免跌傷、碰傷。


5、不讓幼兒單獨到易發生危險的地方去。


6、隨時檢查班上的玩具、用具,損壞及時修好。


7、隨時檢查幼兒口袋有無危險物:如小刀、釘子、小球、小瓶等,並注意不把這些東西帶到牀上。


8、要仔細照顧幼兒的衣食住行,注意觀察幼兒的情緒,鼓勵幼兒有不舒服的地方及時告訴老師,發現病情報告醫務人員,不得擅自處理。


9、藥物、剪刀、針等放到幼兒拿不到的地方,給幼兒吃藥時要仔細核對。


10、教師必須嚴格執行請假制度,不得私自外出,如果私自外出,幼兒出現安全問題,後果自負。


11、户外活動時檢查幼兒鞋帶是否鬆開,鬆開時及時繫好。


12、接送幼兒時家長與帶班老師要見面,不得丟失幼兒。


13、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幼兒,否則後果自負。認真執行幼兒園安全、衞生保健制度,能指導保育員配合保育員管理幼兒一日生活和衞生保健工作,使各項工作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