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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審判庭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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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事審判庭職責
基層法院民事審判庭一般設置幾個,分別有什麼職責
你好,你所提到的基層法院民事審判庭也就是一般區法院民事庭 有民一庭、民二庭,中級法院因為分工的關係,有民三庭,主要審理知識產權、涉外案件和破產案件 民事審判一庭 (一)負責審理第一、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 (二)負責指導基層人民法庭工作; (三)負責牽頭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 (四)負責審批基層法院相關案件延長審限的申請。 民事審判二庭 (一)負責審理第一、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 (二)負責審理合同、證券、票據及破產案件; (三)負責審理申請撤銷仲裁的案件; (四)負責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 民事審判三庭 (一)負責審理第一、二審有關婚姻、家庭、勞動爭議、人身權利、房地產及相關合同等糾紛案件; (二)負責審理涉外民商事案件; (三)負責審理知識產權案件; (四)負責對下級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工作進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