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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

法律2.51W
商標轉讓存在的風險
商標轉讓合同常見法律風險

(一)轉讓方應注意


1、明確受讓方限於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户、個人合夥、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未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作為商標權的受讓方是受限的。


2、商標轉讓費應儘量約定為分期支付,如合同簽訂時支付部分費用,剩餘部分則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應避免約定為一次性於商標轉讓核准公告後支付。


(二)受讓方應注意


1、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轉讓方對於被轉讓的商標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且該商標專用權是有效的。商標註冊證書應作為合同附件。需要提醒的是,受讓方不能僅憑轉讓方提供的商標註冊證書,還必須調查轉讓方是否為商標註冊人。另外,應瞭解商標註冊人名義地址是否與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一致,若轉讓方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轉讓商標註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不符合的,商標局將駁回轉讓申請。


2、為了防止出現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象和消費者的誤認。應明確約定商標權人轉讓其註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註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一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


3、根據現行法規,發生在後的商標轉讓不能影響在先的使用許可的效力。被許可人在許可有效期內仍可以繼續使用該商標,從而對轉讓商標的受讓方產生不利影響。因此,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態應明確約定清楚。


(三)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應注意


1、根據中國《商標法》第39條第2款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經核准後,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由於自合同簽訂後至核准公告之日,受讓方並未取得商標專用權,這段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應明確約定。


2、應明確辦理轉讓註冊商標手續時,轉讓方和受讓方應當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註冊商標申請書。


以上就是“商標使用權轉讓合同可以約定期限嗎?”的具體回答,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由於因為商標使用而引起的法律糾紛屢見不鮮,所以建議,如果大家有轉讓商標或者需要使用他人商標的需求時,可以針對有關法律和有關該商標的情況進行詳細瞭解,避免以後產生法律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