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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凍結有期限

法律2.09W
離婚財產凍結有期限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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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凍結工資有期限嗎?

法院凍結工資賬户的,每次最長期限不能超過一年。但是,在期滿前,法院可以再次繼續凍結。也就是説,法院凍結時,每次有期限限制,但可以通過繼續凍結的方式達到長期凍結的目的。《最高法院關於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四百八十七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兩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年。  申請執行人申請延長期限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的期限。  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職權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