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行政訴訟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的

法律7.33K
行政訴訟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的
行政訴訟裁定駁回起訴的情形有哪些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
1、請求事項不屬於行政審判權限範圍的;
2、起訴人無原告的;
3、起訴人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4、法律規定必須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未由法定或者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5、由代為起訴,其代理不符合法定要求的;
6、起訴超過法定期限且無正當理由的;
7、法律、法規規定行政複議為提起訴訟必經程序而未申請複議的;
8、起訴人重複起訴的;
9、已撤回起訴,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10、訴訟標的為生效判決的效力所羈束的;
11、起訴不具備其他法定要件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1、起訴被告不作為理由不能成立的;
2、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存在合理性問題的;
3、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變化需要變更或者廢止的;
4、其他應當判決的情形。